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榴莲进口的流程及报关报检要求
来源:森道尔食品进口组 | 作者:森道尔网络部 | 发布时间: 2020-07-22 | 7938 次浏览 | 分享到:

如出口的是果肉或浆料,在出具植物检疫证书的同时还需出具卫生证书。

在项目启动前,MOA应向GACC提供卫生证书和植物检疫证书样本,以便确认和备案。

十一、进境检验检疫及不合格处理
(一)有关证书和标识核查

1.核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上述第六条“出口前要求”第(五)项的规定。

2.核查包装箱上的标识是否符合上述第六条“出口前要求”第(三)项的规定。

(二)进境检验检疫
当冷冻榴莲到达入境口岸时,中国海关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规定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入境。

不符合要求的处理

1.如发现来自未经注册加工厂的,该批冷冻榴莲不得进口。

2.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该批货物作退回或销毁处理。GACC将立即通知MOA,暂停与该批货物果园相关加工厂的冷冻榴莲输华,直至采取改进措施并获得GACC认可。

3.如发现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该批货物作退回或销毁处理。GACC将立即通知MOA,暂停相关加工厂的冷冻榴莲输华,直至采取改进措施并获得GACC认可。

4.如果上述不合格情况连续出现,中方将对每批货物扣留检测,等待实验室检测结果,甚至暂停马来西亚冷冻榴莲输华,直至有关要求得到满足。


符合性审查
在项目启动前,GACC将派检疫官员赴马来西亚榴莲种植区对果园和冷冻榴莲加工厂进行审查。GACC将对符合本议定书要求的加工厂予以批准。
回顾性审查
在贸易过程中,根据马来西亚冷冻榴莲疫情发生动态及截获情况,GACC将持续开展进一步的风险评估,并及时与MOA协商,以调整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及相应的检疫措施。